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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員會

院級各項會議提案說明:

  1. 提案需於院級會議開會前一週繳交至院辦彙整,逾期者本院不再受理,提案不明確或內容有誤者,本院將直接退回各系自行修改。
  2. 提案內容需包括:提案申請單及相關附件資料(會議紀錄及簽到表)之紙本(用印)及電子檔。